埃夫特:埃夫特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13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中
标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控股子公司奇瑞商用车(亳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商用车(亳州)”)“2022 年奇瑞商用车亳州
焊装 JH11EV 主下线、调整线、门盖自动化线体设备集成采购安装项目”及“2022
年奇瑞商用车亳州焊装 JH11EV 机舱、侧围及前后地板和分装设备集成采购安装
项目”,公司拟与奇瑞商用车(亳州)签订相关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 9,790 万
元人民币。
(二)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1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9,790 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邢晖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
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已超过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预计
金额,且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与奇瑞控股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批额度及实际
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 年年初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与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方累计已发生的交
易金额
关联方销售商品, 奇 瑞 控 股 集 团
提供关联方劳务的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5,000.00 277.55
交易情况 下属企业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商 奇瑞控股集团
品、接受关联方劳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1,750.00 633.46
务的交易情况 下属企业
注 1: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其中对 2021 年度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度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 2:原 2021 年预计获得的订单,因客户采购计划延迟至本公告日获取。
2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财务数据
2)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与研 注1 公司离任董
发、汽车修理、机械加工、造 事夏峰担任
船、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投资 其董事(注
1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 管理、实业投资、金融产业投 3);
资、贸易咨询服务、一般商品 公司董事邢
贸易及技术交易、劳务派遣、 晖担任其董
信息技术服务。 事
注 1:截至 2020 年末,奇瑞控股总资产为 982.95 亿元,净资产为 289.35 亿元;2020
年净利润为 11.68 亿元。
注 2:
(1)本次交易签约方奇瑞商用车(亳州)系奇瑞控股子公司,奇瑞控股间接持有
其 51%股权。
(2)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奇瑞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1.06%股权。
注 3:夏峰先生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公司董事
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履约能力分析
奇瑞商用车(亳州)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
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3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中标奇瑞控股子公司奇瑞商用车(亳州) 2022
年奇瑞商用车亳州焊装 JH11EV 主下线、调整线、门盖自动化线体设备集成采购
安装项目”及“2022 年奇瑞商用车亳州焊装 JH11EV 机舱、侧围及前后地板和
分装设备集成采购安装项目”,项目总金额为 9,790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
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会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分年度在合同履行期间确认,预
计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
合同履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确认,以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
准。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公开中标的项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
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
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预期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