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埃夫特:埃夫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30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度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2432022308007138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报告名称:
                          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37537_B03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5 日

                          鲍小刚(110002432550),
            签字人员:
                          周浩(110002430655)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Tel 电话: +86 10 5815 3000
                         Level 16, Ernst & Young Tower     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Fax 传真: +86 10 8518 8298
                         Oriental Plaza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ey.com
                         1 East Chang An Avenue
                         Dongcheng District                邮政编码: 100738
                         Beijing, China 10073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37537_B03号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
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1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
用途。




                                                               1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规定,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 号文)《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35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3.7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44.25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2,589.4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到账。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392.04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686.5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041.30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
益 和 利 息 收 入 扣 减 手 续 费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01.34 万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5,252.96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27,500.00 万元,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9,4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252.96 万元(含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3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2,833.74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5,970.02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76,863.7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658.7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2,438.67
    减: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1,432.13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7,382.58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9,400.00
    减:2021 年 12 月 31 日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27,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201.34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252.96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
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7 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
务新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630201040025100),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18125760830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8040100100157456),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106776)。2021 年 7 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分行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127910520)。三方监管协议与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2630201040025100            71.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81257608300                3,279.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40100100157456          1,279.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1307007029200106776        10,604.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553900127910520              17.26
                   合   计                        ——               15,252.96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以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4,392.04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097.39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 5,658.72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438.67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9,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




                                         5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6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
民币 27,500.00 万元。2021 年以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存款方式         金额(万元)     到期日     存款期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2.01.07    179 天
  公司芜湖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2.01.12    3 个月
  公司芜湖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2.01.12    3 个月
  公司芜湖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2.01.24    3 个月
  公司芜湖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2.04.19    180 天
  公司芜湖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4,500.00      2022.02.17    62 天
  公司芜湖分行
       合   计       ——         ——            27,500.00        ——       ——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