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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夫特:埃夫特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0-20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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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1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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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
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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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
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
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
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
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
    十六、特别提醒: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

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
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
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安康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
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48小时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
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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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
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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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
夫特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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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安徽埃夫特智能装备有       有关规定,由安徽埃夫特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在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公司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40207664238230M。         信用代码:91340207664238230M。
 第五条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
 经济开发区万春东路96号,邮政编         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码:241007。                           邮政编码:241007。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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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                             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券。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
                                  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投资者保
                                  护机构持有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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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诉讼,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
                                        司法》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一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第四十一条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
 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       得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及时披露。                             80%。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       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披露。
 过: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
 ……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过:
 人提供的担保;                         ……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的其他担保情形。                       人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担保情形。
 第四十二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第四十二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       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
 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的,可以豁免适用第四十一条的规         的,可以豁免适用第四十一条第
 定。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一)、(二)、(三)项的规定。
 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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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    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
 日的公司股东名册。                  的公司股东名册。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召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召
 集人和会议期限;                    集人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表决程序。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由。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由。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股东大会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
 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     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30,其结束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下午3:00。                         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旦确认,不得变更。
 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算;                                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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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不得行使表决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的股份总数。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删除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票、监票。                          票、监票。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五条……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〇五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第一百〇四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有关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规定执行。                          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    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对外捐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赠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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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置;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工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
 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工程
 惩事项;                              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
 ……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对外借款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外借款、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东大会批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六条成立中国共产党埃夫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章程的规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埃夫特
 (以下称“公司党支部”),同时设纪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律检查委员(以下称“纪检委员”),    (以下称“公司党支部”),同时设纪
 公司直接管理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党员      律检查委员(以下称“纪检委员”),
 人数相应成立党小组,隶属公司党支      公司控股子公司党员纳入公司党支部
 部。                                  管理。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第一百二十六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      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
 党支部由6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      党支部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
 记1人,纪检委员1人。公司党支部支      记1人,纪检委员1人。公司党支部支
 委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      委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
 任期4年。                             任期3年。
 第一百三十六条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      第一百三十五条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十六条中规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十六条中规定的
 期间,按拟选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期间,按拟选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会召开日为截止日。                    会召开日为截止日。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
 和第九十九条(四)~(五)关于勤      和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第(五)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的高      项、第(六)项关于勤勉义务的规
 级管理人员。                          定,同时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三十七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第一百三十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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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                                   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
                                        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新增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
                                        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
                                        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监事。第九十六条中规定的期间,按       监事。第九十五条中规定的期间,按
 拟选任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截止       拟选任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截止
 日。                                   日。
 第一百五十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第一百五十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        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       在每一会计年度自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       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在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      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
 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季
 度财务会计报告。                       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法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财务会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主管       报告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的规定进行编制。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
 可以续聘。                             聘。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议案已经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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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具体变更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
容为准。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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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本议案已经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办法》。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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