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 56 号西安炬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普通股股东人数 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8,295,4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8,295,4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801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801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兴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 董事会秘书何妍女士、财务总监张强先生现场列席本次会议。
因疫情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4,585,292 99.9085 40,843 0.091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5,592,292 99.9242 33,843 0.075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4,585,292 99.9085 40,843 0.091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8,261,628 99.9419 33,843 0.058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关于<西安炬 29,45 99.8615 40,84 0.1385 0 0.0000
光科技股份有 8,680 3
限公司 2022 年
1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西安炬 29,46 99.8853 33,84 0.1147 0 0.0000
光科技股份有 5,680 3
限公司 2022 年
2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 29,45 99.8615 40,84 0.1385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8,680 3
3 事会办理西安
炬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 30,98 99.8908 33,84 0.1092 0 0
分暂时闲置自 3,039 3
4
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2、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刘兴胜、田野、李小宁、侯栋,以及中信建投证券-
招商银行-中信建投炬光科技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回避表决议案 1、
2、3。
3、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
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鑫、袁兴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