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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04-18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拟授予
                                                                             划草案公告时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权益总额
                                                                             公司总股本的
                                                     (股)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兴胜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50,200       6.83%         0.17%

   2       田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89,800       4.08%         0.10%

   3      张雪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6,500       1.66%         0.04%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王警卫       中国       首席科学家          29,500       1.34%         0.03%

   2       侯栋        中国      封装工艺专家         47,300       2.15%         0.05%
                               事业部生产工程与
   3       高雷        中国                           27,700       1.26%         0.03%
                                   制造总监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123 人)         1,379,000     62.68%         1.53%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760,000     80.00%         1.96%

 四、预留部分                                        440,000      20.00%         0.49%

                       合计                          2,200,000    100.00%        2.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兴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田野先生、李小
宁先生、侯栋先生,还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兴胜先生的兄弟之配偶李卓进女士,除前述人员外,不包括
公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3、上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C*** Z***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B 类激励对象,其余激励对象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 A 类激励对象。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
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
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
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
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6、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包括 8 名外籍激励对象,
其姓名及国籍如下:

         姓名                    国籍                    姓名                  国籍
      W*** X***                  德国                  D*** H***               德国
      N*** M***                 爱尔兰                 A*** M***               德国
       D*** B***                 德国                  D*** G***               德国
       Da** B***                 德国                  C*** Z***               美国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