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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3-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联系方式: 021-6880159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铁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南塔 2207、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 010-86451397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亚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640
号文”批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炬光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9.00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78.69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176,973.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709.0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264.7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
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炬光科技签订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券交易所备案                                   权利和义务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炬光科技经营情况,对炬
                                                      光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2 年度,炬光科技在持续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4
       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2 年度,炬光科技在持续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违背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督导炬光科技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各项承诺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炬光科技依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
                                                      保荐机构对炬光科技的内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进行了核查,炬光科技的内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炬光科技严格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保荐机构对炬光科技的信息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10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报告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除公司原董事方德松(同时
                                                    任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因新疆机械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拟决定对方德松给予警告 5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万元的罚款外,2022 年度,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炬光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发布的公告,方德松已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
                                                    会审议同意选聘谢忱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上述变更董事
                                                    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2 年度,炬光科技及其控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13                                                 炬光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22 年度,炬光科技未发生
 14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相关情况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3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
         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
         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2022 年度,炬光科技不存在
  15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2 年度,炬光科技不存在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市场需求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光子产业链上游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和原材
料(“产生光子”)、激光光学元器件(“调控光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正
在积极拓展光子产业链中游的光子应用模块、模组、子系统(“提供光子应用解
决方案”)业务,重点布局汽车应用、泛半导体制程、医疗健康三大应用方向。
公司专注于光子技术基础科学研发,和拓展潜在创新的应用领域:其中UV-L固
体激光退火光学系统研发投入较大但尚在持续研发阶段,激光雷达发射模组已签
署4亿元框架协议但收入仍在爬坡,元器件业务已经逐步得到市场认可但仍在通
过持续研发拓展应用场景、提高销售收入和达到规模经济。对于一些新兴的应用
方向,公司还处于研发投入和应用拓展阶段,实现一定收入但尚未取得较大稳定
盈利。技术研发是一个不断探索未知的过程,产品化和市场化也始终具有一定的
                                          4
不确定性。公司如未能在研发方向上做出正确判断,或未能收获预期的下游市场
应用效果,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
研发失败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保护,除了积极进行专利布局,还有一部分公司核心
技术细节以技术秘密的形式予以保护,公司建立了核心技术管理制度,从人员、
场地、设备、资料存储等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管理,但存在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
向外泄露或技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
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半导体激光与激光光学本身技术工艺复杂,涉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光机电设
计、封装工艺、测试表征、热学、热应力控制、微光学制造工艺、机械工程与自
动控制等多项理论及应用专业学科。公司产品和工艺的持续研发创新主要依赖于
所培养的高效稳定的研发和工程技术团队。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行业
企业对人才的争夺也愈发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原有人才的文化认同和新
人才的文化传承,则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二) 经营风险

       1、框架协议合作风险

       公司与德国大陆集团签订的《战略供应商合同》和《项目协议》,提供激光
雷达发射模组,折合人民币约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协议已执行7,622.85
万元。考虑到激光雷达作为新兴行业应用于量产乘用车上量爬坡节奏整体有显著
延后,以及汽车行业整体面临的成本和供应链挑战对激光雷达成本和制造交付带
来的短期不利影响等因素,该协议的执行相比协议中的预测进度有显著延后的风
险。

       公司与国内激光雷达行业客户B公司签署有《车用激光器领域框架合作协
议》,2021年公司获得B公司项目定点,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公司在车载激光雷达领
域持续开展激光雷达发射模组量产项目合作,持续进行产品开发与研发样品交付,

                                     5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已基本完成量产产线建设,但在项目量产前的验证计划
和时间安排上公司与B公司有分歧,截至2022年底此分歧仍在协商解决中,在报
告期内此项目并未如期实现量产,解决分歧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与B公司框架协
议及定点项目量产未能按期执行,对2022年汽车业务收入造成了不利影响,也极
有可能对2023年及以后汽车业务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出于客观情况判断,自
2022年四季度开始起的收入预测中已经不再包含B客户收入预测。

    公司与英国Cyden公司签订的《总体合作协议》和《排他协议》,独家供应家
用医疗健康应用模块,折合人民币约8亿元,由于英国Cyden公司多次对产品进行
优化设计,同时供应商也多次对塑料光学件的模具进行修模,叠加客户供应链问
题等,致使客户临床试验时间、医疗认证的获取进度存在一定程度延后,英国
Cyden公司正积极推进在美国、日本、欧盟以及中国的医疗认证,以确保双方合
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产品已完成设计定型并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该框
架协议已产生234.58万元收入(包括样品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费)。另外,英国
Cyden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更换,Cyden公司战略和该项目优先级是否调整
目前不明确,有可能本项目会进一步延后甚至取消。

    以上框架协议如未能顺利履约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和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存在相关框架协议合作风险。

    2、公司与国际龙头企业在产品布局上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光子产业链上游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和原材
料(“产生光子”)、激光光学元器件(“调控光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正
在积极拓展光子产业链中游的光子应用模块、模组、子系统(“提供光子应用解
决方案”)业务,重点布局汽车应用、泛半导体制程、医疗健康三大应用方向。
同行业国际龙头企业主要包括相干公司、德国业纳等,上述企业普遍拥有五十年
以上发展历史,有丰厚的技术储备和人才积累,同时从事中下游的广泛业务,综
合实力相对很强。

    公司在上游元器件细分领域存在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但相比同行业国
际龙头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存在综合规模较小等市场竞争劣势,在中下游产品布
局上存在较大差距,总体仍处于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阶段。如果不能加快向行业
                                     6
中游拓展产品布局、为下游客户提供完善的光子应用模块和系统解决方案,可能
会错失潜在市场发展机遇。

    (三)财务风险

    1、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境内外知名企业,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高。虽然公司主
要客户目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如果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
化,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等构成,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各期末存货余额呈增长趋势,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改变、
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并且有效地控
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在每个
会计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相关资产组未来业绩大幅下滑,将可能导致商
誉减值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主要以欧元和美元为主进行结算,目前
汇率的频繁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造成汇兑损益的波动,因
此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保持相对较高水平。未来如果激光行业环境出现
重大不利变化或工业激光器市场不景气或工业激光器价格竞争形势不改变,市场
环境日趋竞争激烈,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将对公司的业绩产
生较大影响。

    (四)行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固体激光器泵浦源、光纤激光器核心器件、高端工业制造、
医疗健康等领域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正在拓展智能辅助驾驶、半导体集成
                                   7
电路芯片制程、显示面板制造、消费者医疗健康等新兴应用领域,销售收入占比
仍相对较低,公司产品在上述新兴应用领域的销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智能辅助驾驶行业总体仍处于前期发展阶段,商业化量产进度和不同技术路线的
选择上仍有较大不确定性;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处于国产化替代初期,仍面
临技术瓶颈和政策波动风险;显示面板制造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OLED 在下游
应用场景的大规模推广仍处于发展初期;设备医疗器械认证/临床试验投入大、
周期长,业务的增长需要有一定的周期。
    因此,若上述新兴应用领域发展放缓导致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在技术
路线的选择上未能做出正确判断,则公司产品在新兴应用领域的销售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消费电子、汽车、
泛半导体等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公司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理念,子公司 LIMO 和 LIMO Display 位于德
国多特蒙德,公司在北美、爱尔兰和欧洲其他地方有研发和商务人员,公司大量
产品销往欧洲、日韩、美国等地区,海外客户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如
果未来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的经营管理能
力不能与跨国经营需求相匹配,或存在公司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等情
形,未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导致跨国经营及贸易
政策相关风险。

    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来自境外供应商,如果未来贸易政策发生变化,或相
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国内外优质供应商,但与相
关供应商的大规模合作仍需要一定时间。未来若因部分境外供应商所在国家或地
区对我国实施出口限制措施导致相关境外供应商停止向国内企业提供主要原材
料,则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8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55,186.02             47,580.46                1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09.39              6,776.16                8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365.78              4,852.07                72.4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8.16              4,176.15               -64.37
                                                                           本期末比上年同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5,586.77            231,901.30                 5.90
总资产                                 270,743.10            251,729.10                 7.55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2022 年 1-12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12 月
                                       月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1                  1.00                   4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1                  1.00                   4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93                  0.71                   30.9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1                  9.67      减少 4.3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49                  6.93      减少 3.44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 发 投入 占 营业 收入 的比 例
                                         13.89                 14.25      减少 0.36 个百分点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86.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8%,

主要系上游核心元器件和原材料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同时在中游光子应用解决方

案业务中,应用于泛半导体制程的光子应用解决方案取得突破,业务增长较快。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09.39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8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65.78万元,
                                            9
较上年同期增长72.42%。主要原因是:(1)公司收入增长带动利润同步增长,主

要是上游元器件和原材料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在中游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业务

中,应用于泛半导体制程的光子应用解决方案取得突破,业务增长较快;(2)公

司前期在全球布局的研发、销售,总部建立的共享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化管理体

系日趋完善,研发效率和经营效率逐步提升,期间费用率逐渐下降(不考虑股份

支付的情况下);(3)加强闲置资金管理,理财收益增加。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8.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4.37%,主要系受全球供应链波动影响及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主要原材料采

购备货量加大,购买商品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1.41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99%,

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牵头

制定《半导体激光器总规范》《半导体激光器测试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子公司

LIMO曾获得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颁发的全球光电行业最高荣誉之一Prism

Awards棱镜奖。

    公司现已自主研发形成共晶键合技术、热管理技术、热应力控制技术、界面

材料与表面工程、测试分析诊断技术、线光斑整形技术、光束转换技术、光场匀

化技术(光刻机用)和晶圆级同步结构化激光光学制造技术九大类核心技术。截

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包括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境外发明专利114

项,境内发明专利128项,实用新型专利149项和外观设计专利31项,此外还拥有

7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具有突出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优势。

                                   10
    (二)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充分利用全球研发资源,在中国西安、东莞和德国多特蒙德、北美和欧

洲其他地方配置核心技术团队,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曾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创新争先奖”,工业和

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等荣誉。公司拥有稳定的国际化人才团队。

    (三)公司品牌优势

    公司Focuslight品牌已在全球半导体激光行业和激光光学行业初步建立影响

力。公司销售网络分布于全球重点区域,已积累丰富的客户资源,客户覆盖下游

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科学研究、汽车应用、消费电子五大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企

业及科研院所等优质客户。

    (四)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伊始,即确立了“国际化、品牌化”的战略定位,“质量、诚信、卓

越、挑战”的核心价值观,并将产品质量作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提

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基于愿景和价值观,建立并实施了满足

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

制定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不断超越顾客需求”的质量方针。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2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坚持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在设计仿真、基础材料、

工艺技术等战略前沿方向持续投入、加大技术开发和创新力度,不断引进国际化

技术人才。公司在国内和德国多特蒙德基地加大研发的同时,在国外其他地方建

立了研发办公室或实验室,吸引当地高级研究人才加入,与西安、东莞、德国、

海宁等地研发团队协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研究能力和研发效率,为未来业务发展

提供技术储备。在总公司研发层面成立创新实验室,探索公司在潜在业务增长领

                                    11
域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应用,做好技术储备和平台开发,提升公司研究开发能

力和技术竞争实力,不断开发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为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提供动力。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7,667.4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8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包括:

    (1)半导体激光原材料领域,公司预制金锡陶瓷热沉产品在国内主流光纤

激光器厂商得到逐步导入,在西安和东莞基地建立了前后道流程大规模自动化量

产产线,与多家客户建立合作,2022年收入同比增长224.29%,目前在手订单超

200万支,已通过多家重要客户35W高功率可靠性验证并进入批量交付阶段,预制

金锡薄膜氮化铝衬底材料产品荣获“荣格技术创新奖”等殊荣;固体激光泵浦应用

项目开发成功并实现批量交付;新产品侧泵模块通过多家客户验证,多项指标行

业领先,并拿到批量订单;公司发布的新产品“绮昀”系列新一代高功率传导冷却

激光净肤元器件产品全面进入量产,开始批量交付。

    (2)激光光学领域,光刻应用下游需求旺盛,光场匀化器收入增长超过90%,

2022全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公司在德国多特蒙德子公司扩产建设了大规模紫

外激光光场匀化器研发测试中心,以满足更大市场需求;东莞基地光学镀膜能力

得到进一步扩展,除已批量应用的近红外光学镀膜外,实现高损伤阈值光学镀膜、

中红外镀膜及深紫外(DUV)镀膜技术自主可控;开发精密切割技术,极大提高

生产效率与加工精度;公司研制了基于超硬碳化钨材料的同步结构化工艺,为公

司在精密钨钢模具的批量生产奠定成本优势。同时完成了球面柱面镜、微型棱镜、

大矢高硅光学器件及超带宽镀膜的制程开发,推出了具有国际领先性的产品或提

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在晶圆级二维阵列微透镜技术领域,公司在阵列光学设计,

微阵列模板工艺技术方面持续研究,最新工程样件分析表明这一技术日臻成熟,

有望替代进口件并在新的消费级市场找到新的发展定位。

    (3)汽车智能驾驶领域,整体来看,宏观形势上智能驾驶和激光雷达行业

商业化和上量节奏远落后于预期,同时激光雷达公司大多数未能实现盈利、运营

风险较高,个别公司在2022年出现裁员、被并购甚至关闭公司的情况。在这个形

                                   12
势下,公司在汽车(激光雷达为主)领域的营收节奏也受到较大影响,2022年汽

车应用解决方案收入相比2021年有显著下滑(下降26.67%)。在此情况下,公司

一方面坚定汽车行业战略,积极面向未来布局产品技术研发,持续进行全球业务

拓展,另一方面也根据产品战略优化和调整汽车相关产品及客户项目资源布置,

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领域和技术路线。报告期内,公司面向车载激光雷达行业市

场持续进行车规级线光源发射模组研发,进一步加强基于EEL和VCSEL线光斑技

术路线的发射模组的产品研发,报告期内完成车规级线光斑发射模组的设计定型

和样品验证,正在进行车规可靠性验证。同时公司持续进行全球激光雷达行业市

场拓展,进一步拓展线光源发射模组在激光雷达和汽车行业的应用,持续向海外

和国内客户送样验证;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在SWIR波长传感器光源模组以及

车载激光白光照明光源领域开展了预研合作,完成了早期样品开发并向头部客户

送样验证,但项目商业化落地还需要时间。

    (4)泛半导体制程领域,在显示面板制造方面,公司2022年二季度在国内

建立了紫外固体线光斑激光剥离实验线,为亚太客户提供更迅捷的激光剥离工艺

测试服务,进一步促进柔性OLED激光剥离业务;在固体激光剥离线光斑系统方面,

除了继续斩获新建产线订单以外,目前也在积极拓展已建产线的升级改造市场,

在报告期内中标第一个国内改造项目并顺利交付;在集成电路制造方面,Dlight

S系列激光晶圆退火系统斩获“荣格激光创新奖”,Dlight S及其他应用于逻辑芯片、

功率器件和存储芯片制程的激光退火产品持续稳定交付,同时开发了更高功率的

IGBT激光退火系统,并成功交付首套订单;公司发布了用于泛半导体制程解决

方案的FLux H系列可变光斑激光系统,可满足在新型显示领域的MicroLED 巨量

焊接以及锂电池干燥等多种应用场景,已获得多家客户订单。

    (5)医疗健康领域,在家用激光医疗健康方面,公司家用激光嫩肤、激光

净肤项目多家客户进入方案定型、原型样机预研及测试阶段,有望形成新的增长

点,但是由于需要临床实验、医疗认证等,项目商业化落地还需要时间;在专业

激光医疗健康方面,公司在专业净肤模组方面目前正在大范围为行业主流客户提


                                   13
供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并预计于2023年实现快速增长。

    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重视新兴专利的申请与现有专利的维护工作。2022年

度,公司(包括各子公司)共申请专利77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获得授权专利

23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422项,

其中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境外专利114项,境内专利308项,包括境内发明

专利128项、实用新型专利149和外观设计专利31项,此外还拥有7项软件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含现金
                                                               166,121.64
管理产品)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2,856.89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384.49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33,379.09

加:募集资金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683.1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含现金
                                                               128,184.28
管理产品)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14
结及减持情况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铁                         黄亚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