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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0-02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以通
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
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
法、有效,《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
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
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确保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确定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列入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