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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实生物:君实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
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钱智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李聪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
张淳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JIA HE(何佳)博士、成员
陈新军先生已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2020 年 11 月 16 日离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0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
分沟通,并对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在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境内及境外外部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专业性和独立
性评估,我们认为上述两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
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3月23日审议决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20
年度境内及境外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
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制度结构和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
要求,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合法、合规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
了指导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促进了内部审
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多渠道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审查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
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就公司关联交易执行、预计及披露事项查阅
了必要的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定价依据等进行审议,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
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切实履行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