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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君实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1-02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
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
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120,000.00          120,000.00
   2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          180,000.00           7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380,000.00          270,000.00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金额合计人民币84,971.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64.6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6.08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详细情况参见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三)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
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四)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
提下,拟使用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关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