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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君实
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君实生物签订《保荐协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回访等方式,了解君实生物业务情况,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君实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2020 年度君实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0 年度君实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情况。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君实生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君实生物依照相关规定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司治理制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保荐机构对君实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君实生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8                                         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营。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保荐机构督促君实生物依照相关规定
9    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
     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保荐机构对君实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君实生物及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君实生物及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12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承诺的情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收到上
                                   2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君实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媒体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     报道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0】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0050 号),君实生物已按照有关规定进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行了澄清与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君实生物未
  14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发生左述情况。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
        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君实生物的现场检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查工作计划,并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对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君实生物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
        工作质量。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
        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     君实生物是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的未有盈利生物医药行业公司,2020 年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     度处于亏损状态。此外,除本持续督导
  16    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跟踪报告之“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   及是否合规”另有说明外,2020 年持续
        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     督导期间内,君实生物未发生左述情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     况。
        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
        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3,961.21 万元,其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人民币余额为 225,096.68 万元、美元余额为 2,710.76 万
元(折合人民币 17,687.42 万元),差额 1,177.11 万元,系存放于子公司拓普艾莱
花旗银行支票账户(账号为:205199102)的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
180.4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177.11 万元),该账户不属于募集资金专户。

                                        3
    设立于美国的子公司拓普艾莱在商业活动中主要通过签发支票的方式进行
日常结算,其开立于所在地的花旗银行账户(账号为:205199102)为支票的约
定扣款账户。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具体需求经申请审批,君实生
物于 2020 年 12 月从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花旗银行支票账户用于支付由
子公司拓普艾莱实施的“创新药研发项目”支出,因转款时间恰逢美国传统节日
圣诞节,部分付款计划推迟至 2021 年 1 月,以及部分供应商未及时兑付 2020 年
12 月签发的支票,导致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80.40 万美元未实际支付出去,
截至 2021 年 2 月底该余额已完成支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生物医药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
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公司作
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正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随着产品管线的进一步丰
富,以及在研产品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的快速推进,公司将继续投入大量的研
发费用。未来盈利与否取决于在研药品上市进度及上市后药品销售情况,而高昂
的研发投入、商务推广成本及运营成本又进一步给盈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公
司短期存在不能盈利的风险。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出现亏损,主要由于公司营业
收入尚不能完全覆盖持续加大的对在研项目及储备研发项目的研发投入。报告期
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17.78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87.93%。公司在报告期内
不断丰富产品管线,持续探索药物的联合治疗,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
储备研发项目的开发,导致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公司储备了多项处于早期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在研项目,公司未来仍将持续较
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
产品管线研发业务,且公司新药上市申请、新药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
用,均可能导致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


                                     4
成不利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的风险
    新药研发作为技术创新,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
点,从实验室研究到新药获批上市是一个漫长历程,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
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
公司将加强前瞻性战略研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确定新药研发方向,制定合理的
新药技术方案,不断加大新药研发投入力度,在进行新药研发的立项过程中秉持
审慎原则,尤其在研发过程中对在研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价,一旦发现不能达到预
期效果将及时停止该品种的后续研发,从而最大可能降低新药研发风险。
    在目前中国市场已获批上市的六款抗 PD-1 单抗产品中,包括特瑞普利单抗
在内的四款国产抗 PD-1 单抗均已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君实生物未
来将在市场份额、市场推广和准入分销等方面均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经营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一定的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原材料供应。目前公司与现有供
应商关系稳定,若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
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供应商可能无法跟上公司的快速发展,存在减少或终止
对公司研发服务、原材料的供应的可能性。若该等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供应中
断,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依靠直接
或间接进口,若国际贸易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020 年医保目录调整已完成,公司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被纳入新
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 版)》乙类范围,
是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治疗的抗 PD-1 单抗药物。纳入医保后
价格下降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利于特瑞普利销量的提
升。但若销量的提升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新医保局成立,医保控费、新版《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推出、一致性评价、药审改革、合规性监管、“4+7”药品集中采
购试点方案开始执行、进口药品“零关税”等一系列政策落地,鼓励药企创新与


                                   5
药品降价已是大势所趋,行业格局面临重塑。如果未来公司不够跟进产业趋势持
续创新或相关产业政策出现在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2020 年第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给各行各业的正常运转带来
不利影响。尽管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开展地域不在疫情中心,已获批上市的特瑞普
利单抗不属于直接受疫情影响的药品类型,但受限于医疗资源向新冠肺炎防控领
域倾斜、疫情防控所需及公众对疫情的担忧情绪等因素,公司各项临床试验项目
推进进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延迟,对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研发和商业化均产
生了一定影响。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
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
制,将可能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君实生物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君实生物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594,896,563.71       775,089,154.20           10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8,606,831.68     -747,417,849.1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08,824,971.85     -775,928,713.93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6,376,578.00   -1,179,475,317.13           不适用
                                                                      本期末比上年同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27,808,532.40     2,978,032,783.26            95.69
 总资产                       7,997,409,506.14     4,411,954,609.07            81.27

    2020 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


                                      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3        -0.9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3        -0.96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2.08        -0.99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58       -22.5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2.58       -23.44              不适用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2.72        122.06   减少 9.34 个百分点
 (%)

    2020 年度,君实生物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81,980.74 万元,增长 105.77%,其中:药品收
入 110,227.8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2.39%,其中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销售收
入 100,318.02 万元;新增技术许可收入 40,510.3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92,118.90 万元,主要由于
公司为研发管线拓展、研发项目快速推进而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以及因特瑞普
利单抗注射液推广力度加大而增加的商业化支出和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而增加的
日常运营费用。
    3、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 358,545.49
万元、284,977.57 万元,分别增长 81.27%、95.69%,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得资金带来的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卓越的药物发现和开发能力
    公司在发现及开发创新生物药的领域具有卓越能力,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
机制研究及验证、临床在研药品筛选以及功能学验证等发现及开发生物药的关键
步骤。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的 30 项在研药品中包括自主研发的 28 项创
新药。
    公司在全球设有三个研发中心,其中旧金山实验室与马里兰实验室主要专注
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已知与创新靶点的机制研究、药物发现以及药物分
子的精准筛选;国内苏州/上海研发中心则主要进行在研药品的功能学验证与工
艺开发。公司依托其于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强大研究能力和自主建立的药物分子
筛选平台,已自主研发出两项具备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在研产品(即 JS004 及
                                     7
JS009),其中 JS004 已获美国 FDA 和 NMPA 的临床试验批准,为全球首个获得
临床试验批准的抗 BTLA 单克隆抗体,标志着公司已从同类创新向全球首创进
军。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即有能力进行药物前期开发的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意
味着更高的药物研究水平,更大的药物发现与成功可能性,以及更广泛的疾病领
域覆盖范围。随着公司持续进行更多创新靶点的探索与验证工作,会有更多的在
研药品进入未来的开发管线,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二)全产业链的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
    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整个过程的完整
技术体系,包括七个主要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
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
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 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
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
台。
    公司建立了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已在美国建立实验室。旧金山实验室进
行初步高通量抗体筛选和进一步人源化、选择和优化;马里兰实验室使用膜受体
蛋白组库和真核细胞为基础的功能测定平台进行新靶点的筛选和抗体候选物的
评估和选择;在马里兰实验室和旧金山实验室的支持下,在中国的苏州和上海生
产基地负责进行稳转细胞株的建立、工艺优化、GMP 标准生产、建立和维护全
球的质量系统、进行临床试验用药和商业化生产。公司在美国的实验室密切关注
生物技术创新药物研发的最新技术趋势,同时中国实验室在研发过程中进行后续
支持性工作,从而进行高效且低成本的研发活动。
    生产能力方面,公司在中国拥有两个单克隆抗体生产基地,分别位于苏州吴
江和上海临港。苏州的吴江生产基地是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商业化生产基地和临
床药物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拥有 3,000L 发酵能力,随着公司特瑞普利
单抗的获批上市于 2018 年 12 月份成功取得 GMP 证书,并且于 2019 年 2 月发
出了第一批商品。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 CGMP 标准进行建设,一期项目产能
达到 30,000L 发酵能力,已于 2019 年底投入试生产。目前正在进行特瑞普利单
抗的技术转移工作,并在报告期内支持了 JS016 项目的临床试验样品在全球临床
试验的供药和原液供应。

                                     8
       (三)快速扩张的强大在研药品管线
    自公司 2012 年 12 月成立至今,已开发共计 30 项在研药品,包括 22 项肿瘤
免疫疗法在研药品、3 项代谢类疾病在研药品、3 项针对炎症或自身免疫性疾病
的在研药品、1 项治疗神经系统疾病的在研药品及 1 项抗感染在研药品。除在自
有的技术平台开发在研药物外,公司亦积极与国内外优秀的生物科技公司合作进
一步扩展产品管线,丰富药物联合治疗的布局。
    2020 年 7 月,公司与 Revitope Oncology, Inc.及其全资子公司 Revitope Limited
(以下合称为“Revitope”)签署了研发合作及许可协议,双方将利用 Revitope 的
双抗原导向 T 细胞嵌合活化技术平台和本公司的抗体技术平台合作研发新一代
T 细胞嵌合活化肿瘤免疫疗法。Revitope 将负责针对公司所挑选靶点设计 5 组不
同的 TEAC 肿瘤免疫疗法药物。公司将获得协议中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占许
可。
    2020 年 8 月,公司与英派药业就成立合资公司订立合资协议。合资公司将
主要从事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研发和商业化。英派药业将注入资产 PARP 抑制剂
senaparib(IMP4297)的合资区域内(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
益,公司和英派药业将分别拥有合资公司的 50%股权。双方将合作进行 IMP4297
项目在合资区域内的多种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生产、商业化准备等。
    2020 年 9 月,公司与北京恩瑞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恩瑞尼”)订立合作协议,共同成立一家主要从事 CD39 药物的研发、临床应用
及商业化的合资公司。该项目的 CD39 产品拥有独特创新的设计理念,通过选择
性地靶向肿瘤微环境中高表达 CD39 的免疫抑制性细胞从而来实现高药效的同
时,降低潜在的系统性副作用。
    2020 年 9 月,公司与微境生物达成合作协议,在全球范围内就微境生物的
四款在研抗肿瘤小分子药物(XPO1 抑制剂、Aurora-A 抑制剂、EGFR-exon20 抑
制剂、第四代 EGFR 抑制剂)进行共同开发、生产及商业化。

       (四)经验丰富且拥有出色技能的高级管理团队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都具有生物科技研究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全
球知名研究机构、领先的国际制药公司以及 FDA 等监管机构。他们拥有涵盖整
个药品开发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出色专业知识,包括创新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

                                      9
 临床试验、监管审批、药物警戒、生产等环节。

        七、 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 1,797,834,319.17 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112.72%。2019 年研发投入为 946,099,973.50 元, 2020 年研发投入较 2019 年
 变化主要系:2020 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以及合作开发/权
 益引入等形式不断丰富和拓展在研产品管线,快速推进现已进入临床阶段的项目
 进度并积极储备和推动临床前项目的开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拥有 30 项在研产品,包括 28 个创新药,2
 个生物类似药,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
 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

        (二)研究进展
        1、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研发项目                                                                  是否属于
                                                                   是否              研发(注
(含一致    药(产)品名      注册分                                      中药保护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处方              册)所处
性评价项          称            类                                        品种(如
                                                                   药                  阶段
  目)                                                                    涉及)
                                          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
                                                                                     中国:已获
                                          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
                              治疗用                                                 批上市;
            特 瑞普 利单 抗               性黑色素瘤的治疗;既往
JS001                         生物制                               是       否       美国:已申
            注射液                        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
                              品1类                                                  报上市申
                                          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
                                                                                     请
                                          鼻咽癌患者的治疗等
                              治疗用                                                 中 国 :
            阿 达木 单抗 注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
UBP1211                       生物制                               是       否       NDA 已受
            射液                          柱炎、银屑病关节炎
                              品 3.3 类                                              理
            重 组人 源化 抗   治疗用
                                                                                     中国:临床
JS002       PCSK9 单克隆      生物制      高血脂症等               是       否
                                                                                     Ⅲ期
            抗体注射液        品1类
                                                                                     中国:临床
            重 组全 人源 抗                                                          Ib/II 期
                              治疗用
            SARS-CoV-2                                                               美国:双抗
JS016                         生物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是       否
            单 克隆 抗体 注                                                          体疗法获
                              品1类
            射液                                                                     得紧急授
                                                                                     权使用
JS003       重 组人 源化 抗   治疗用      多种实体瘤               是       否       中国:临床
                                               10
            PD-L1 单克 隆     生物制                                                  I期
            抗体注射液        品1类
                                                                                      中国:临床
            重 组人 源化 抗   治疗用
JS004/TA                                黑色素瘤、肺癌、淋巴瘤                        I 期;
            BTLA 单 克 隆     生物制                                 是       否
B004                                    等                                            美国:临床
            抗体注射液        品1类
                                                                                      Ib/II 期
            重 组人 源化 抗
            血 管内 皮生 长 治 疗 用    转移性结直肠癌和晚期、
                                                                                      中国:临床
JS501       因子(VEGF) 生 物 制       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         是       否
                                                                                      III 期
            单 克隆 抗体 注 品 3.3 类   胞肺癌等
            射液
            重 组人 源化 抗   治疗用
                                                                                      中国:临床
JS005       IL-17A 单克隆     生物制    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         是       否
                                                                                      II 期
            抗体注射液        品1类
            DAC-002 ( 抗
                              治疗用    Trop2 阳 性 三 阴 性 乳 腺
            Trop2 单 抗 -                                                             中国:临床
JS108                         生物制    癌、小细胞肺癌、胰腺癌       是       否
            Tub196 偶 联                                                              I期
                              品1类     等
            剂)
            重 组人 源化 抗   治疗用                                                  中国:临床
UBP1213     BLyS 单克隆抗     生物制    红斑狼疮                     是       否      试验准备
            体注射液          品1类                                                   中
                                                                                      中国:临床
            JS006 注 射 液    治疗性
JS006/TA                                                                              I 期;
            (抗 TIGIT 单     生物制    多种实体瘤                   是       否
B006                                                                                  美国:临床
            抗)              品1类
                                                                                      I期
            IMP4297 胶 囊
                              化药 1
JS109       ( PARP 抑 制               卵巢癌等                     是       否      临床Ⅲ期
                              类
            剂)

        2、2020 年度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序号     时间       项目名称       监管部门        类型                   具体情况
                 JS004(重组人
        2020年   源化抗BTLA单      国家药监        临床试   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
 1
         1月      克隆抗体注射       局            验申请   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液)
                                                            JS001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
                 JS001(特瑞普                     新适应   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鼻咽癌的新适应
        2020年                     国家药监
 2                 利单抗注射                      症上市   症上市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
         4月                         局
                       液)                          申请   2021年2月,该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国
                                                            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
                 JS001(特瑞普                     新适应   JS001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系统治疗的局
        2020年                     国家药监
 3                 利单抗注射                      症上市   部进展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新适应症
         5月                         局
                       液)                          申请   上市申请获NMPA受理
 4      2020年   JS016(重组全     国家药监        临床试   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
                                              11
                     6月      人源抗SARS-        局           验申请   验批件》,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CoV-2单克隆抗
                              体注射液)
                               JS108(抗
                   2020年     Trop2单抗-      国家药监        临床试   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
              5
                    7月       Tub196偶联        局            验申请   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剂)
                             JS006(重组人
                   2020年    源化抗TIGIT单    国家药监        临床试   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
              6
                    11月      克隆抗体注射      局            验申请   书》,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
                                  液)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35,715,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338,736,673.27
              募集资金净额                                                             4,496,978,326.73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066,285,880.23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849,714,305.34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854,333,078.43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62,238,496.4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                                   8,919,711.8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439,612,158.3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币种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上海银行南汇支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
     1                                                31903303004120409      人民币      46,232.26      46,232.26
              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
     2        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50136360000004584 人民币                28,038.75      28,038.75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分行营业部


                                                         12
      招商银行上海长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
3           注                             755928673210110     人民币   135,303.05   135,303.05
      乐支行 1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自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
4                                          755928673210866     人民币    15,052.42    15,052.42
      贸分行营业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长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
5                                          121932224510566     人民币         0.07         0.07
      乐支行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长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
6                                          512908464210566     人民币         9.30         9.30
      乐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长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
7                                          512907597610366     人民币      447.53       447.53
      乐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长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
8                                          512907093910166     人民币       13.30        13.30
      乐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长 苏州君奥精准医学
9                                          512907526110866     人民币          —           —
      乐支行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长 苏州君实生物工程
10                                         512907977810266     人民币          —           —
      乐支行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离岸金    TopAlliance
11                                        OSA121931739432401    美元      2,710.76    17,687.42
      融中心           Biosciences Inc.
      花旗银行支票账    TopAlliance
12      注                                    205199102         美元       180.40      1,177.11
      户 2             Biosciences Inc.
                          合   计                                -               -   243,961.21

         注:1、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长乐支行余额中
     包括人民币大额存单 30,000.00 万元;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子公司拓普艾莱花旗银行支票账户(账
     号为:205199102)的已结算但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 180.40 万美元(折合人
     民币 1,177.11 万元),具体情形见“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
     改情况”。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除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所述情况
     之外,君实生物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13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
的情形。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