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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君实生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8,71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83,57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97.83 万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10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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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司
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
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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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
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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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1 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君实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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