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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君实生物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实生物”)
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
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120,000.00          120,000.00
   2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          180,000.00           7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380,000.00          27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为270,000万元,超募资金为179,697.83万元。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金额合计人民币84,971.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64.6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6.08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
号)。详 细情 况参见 公司已于 2020 年 8月 29日披露 于上 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11)。
       (三)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24)。
       (四)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
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五)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六)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1
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
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53,909.3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占超募资
金的比例约为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
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5.3.7条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
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
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
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君实生物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