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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实生物:君实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
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
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
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钱智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李聪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
淳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由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仍由上述 3 名成员组成。
    2021 年 11 月 2 日,由于李聪先生获董事会聘任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并
由非执行董事调整为执行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 3 名成员组
成,分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钱智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汤
毅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淳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如下:
    1、2021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1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1年度境内外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Anwita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度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1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1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1年10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工作期间,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境内及境外外部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专业性和独立
性评估,我们认为上述两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
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30日审议决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21
年度境内及境外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
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
了指导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促进了内部审
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结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制度结构和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
要求,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合法、合规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多渠道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君实生
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
治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
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切实履行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