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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6-20  

                        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230Z208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2]230Z208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11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对
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除另有说明外,本专项核查中的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的释义与《上
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中一致。

    现就《审核问询函》问题 3.2 中提出的“请申报会计师对本次募投资金中非
资本性支出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向贵所回复如下:




                                  8-4-2-1
      请申报会计师对本次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公司本次募投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和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
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460,304.00           367,120.00
  2      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120,588.00            29,780.00
                     合 计                       580,892.00           396,900.00
      1、创新药研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67,120.00 万元,均为研发投入。根据公
司目前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
为研究阶段,在该阶段进行的研究活动发生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司
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在该阶段发生的支出需
评估是否同时满足五项资本化条件,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现阶段判断研发
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时点为研发药品取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外同类监管机
构颁发的正式药品注册批件或其他使得药品可以进入生产和商业化环节的批准(不
包括有条件上市的药品注册批件),因此在此之前,在研药品的所有投入应全部费
用化。综上,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367,120.00 万元均为非资本性支出。

      2、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29,780.00 万元全部
为建设装修款,均为资本性支出。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367,120.00 万元。

      二、核查程序

      就本次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预案文件、董事
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并结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核查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



                                      8-4-2-2
支出金额的准确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本次募投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367,120.00 万元,非资本性支出金额的确
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发行人目前的会计政策的规定。




                                  8-4-2-3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容诚专字[2022]230Z2089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子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荆艳茹



                               2022 年 6 月 19 日




                                 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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