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君实生物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关于《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
LIEPING CHEN(陈列平)、ROY STEVEN HERBST、钱智、张淳、冯晓源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