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君实生物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7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
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62.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2]230Z3070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非执行董事:
  LIEPING CHEN(陈列平)、ROY STEVEN HERBST、钱智、张淳、冯晓源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