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韩旭东、曹磊、耿怡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