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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亿时空:八亿时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1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韩旭东先生,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 EMBA 专业,硕士研究生。1977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南京第一
机床厂,任工人;1982 年 8 月至 1986 年 6 月,就职于航天工业部,任二〇〇厂
车间主任助理、政治部团委书记;1986 年 6 月至 1991 年 10 月,就职于中共中
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团委,任办公室主任;1991 年 11 月至 1993 年 5 月,就
职于四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任部长;1993 年 6 月至 1997 年 8 月,就职于北
京松下电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8 月,就职于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总部,任总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
火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任常务副总裁;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就职
于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4 月,
就职于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裁;2010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恒天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中
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专职董事;2002 年至 2009 年,兼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600787)独立董事;2008 年至 2011 年,兼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000695)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延红女士,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语言
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8 年 9 月至 1993 年 12 月,就职于
北京橡胶一厂,任财务科科员;1993 年 12 月至 1995 年 9 月,就职于北京金英
食品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1995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项目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
晓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职于北
京瑞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
就职于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8 年 7
月至今,兼任北京企商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至 2013 年,兼任江苏
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00805)独立董事;2009 年至 2015 年期间以及 2018
年至今,兼任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830796)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耿怡女士,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材
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及 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就职于洛阳瀍河长安机械厂,任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攻读桂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2003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攻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
攻读清华大学博士后;2011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任研究员;2014 年至今,兼任中国 OLED 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2019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曹磊女士,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
国会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香港公开大学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注
册会计师。1983 年至 1986 年,就职于山东龙口自来水公司,任科员;1986 年至
1993 年,就职于山东淄博东风化工厂企业管理科,任科员;1993 年至 1997 年就
职于康创集团,任财务总监;1997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广东省惠州税务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信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2000 年至 2005 年就职
于中国教育服务中心,任财务总监、副总裁;2005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夏汇
泰顾问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0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汇泰鹏辉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13 年至今,就职于任北京商务服务业联合会常务副理
事长兼秘书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 年连任北京商务服务业联合会常务副会
长兼秘书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商联汇通(北京)投
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外,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
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现场 0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9 次);
股东大会 3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本年应   亲自出
             加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参加次   席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韩旭东         9         9        1            0    0       否         3        3

 沈延红         3         3        0            0    0       否         2        2

(已离任)


  耿怡          9         9        0            0    0       否         3        3

  曹磊          6         6        1            0    0       否         1        1


    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另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运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
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项目
的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
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
好的投资回报。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育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候
选人本人的同意。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年
度绩效考评结果一致,且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企业规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布了 2019 年度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
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专业
角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完成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以 2019 年度公司现有总股本 96,473,0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730,285.04 元(含税),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作出
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
述有关承诺人均能够积极、合规地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
重要基础。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
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保持客观独立性,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规范运营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
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我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
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韩旭东、耿怡、曹磊、沈延红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