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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亿时空:八亿时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

二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 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118,254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3.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0,720,810.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911,073.4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292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

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
  1                                        2021 年          2023 年 6 月
                  二期工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建

设部分包括研发试验中心、检测中心、倒班宿舍,此外尚需根据项目建设方案添

置合成、纯化、混配等生产设备,使混合液晶生产能力最终达到 100 吨/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并达到混合液晶生产能力 100 吨/年;

检测中心已顺利封顶;倒班宿舍和研发试验中心完成桩基施工。该募投项目尚需

完成倒班宿舍和研发试验中心主体结构工程,整体设备安装调试、装饰装修工程

以及厂区内部道路及管网工程的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新冠疫情反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新冠疫情反复,项目建设工作

时断时续,施工期间主要劳务人员、物资材料及货物运输来源为中高风险地,异

地流动受到限制。
    第二,因项目所在区域举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因素影响,导致整体施

工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延迟。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

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

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

为 2023 年 6 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

计划金额 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

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公司对“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

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

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产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和公司产能的逐渐饱和,有必要提升公司液晶材料

的产能水平。公司已于 2020 年完成并达到混合液晶生产能力 100 吨/年,并利用

自有资金实施“新增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项目”,在 2021 年顺利竣工,

通过验收并投产。现混合液晶产能达到 200 吨/年。产能的大幅提升需要进一步

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公司募投项目配套的检测中心已顺利封顶,倒班宿舍和

研发试验中心完成桩基施工。此外,募投项目尚需完成倒班宿舍和研发试验中心

主体结构工程、整体设备安装调试、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厂区内部道路及管网工程

的建设。

    (2)提升公司研发平台软硬件水平
    为加强液晶材料、OLED 材料及其他电子材料的研发,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

大,研发人员持续增加,对研发场地和设备的需求增加较为迫切。募投项目的建

设能够大幅提升公司研发平台软硬件水平,对公司在新项目领域的发展提供强有

力的支持。

    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液晶材料行业是国家实现平板产业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保

障与支撑,更是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和实力体现,混合液晶材料生产

水平的提高是提升我国显示技术产业的核心和基础。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

持该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从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培育和发展鼓励政策、科技人

才培养、创新体系建设等多方面为我国显示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信

息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升市场影响力

    随着全球面板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国内多条高世代线迎来投产高峰

期,2019-2021 及未来几年国内混晶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及研发

平台需要不断提升。

    (3)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采取技术和市场相结合的研发战略,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

在不断优化现有高性能混晶产品生产工艺的同时,加大非显示用液晶材料和显示

用其他材料,及其他电子材料的研发,为公司持续推出新产品提供强大驱动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

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仅对募投项目“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

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

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

已对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项目延期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八亿时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