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4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0-00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第(二)项,对公司研发费用资
本化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
条第(二)项,当满足“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
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公司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及评
估,参考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方式,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
情况,决定将非一类生物制品划分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从“非一类生物制
品,在实质开展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满足相关条件予以资本化。”
调整为“非一类生物制品,在实质开展 III 期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
点,满足相关条件予以资本化。”
由于影响金额不重大,不作追溯调整,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期财务报表中
将开发支出中前期已经资本化的 I 期研发支出 211.34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
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项目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项目并使用或出售疫苗产品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项目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包括能够证明该项目生产工艺所
生产的疫苗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疫苗产品;以及
5)归属于该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
条第(二)项,当满足“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
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公司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及评
估,参考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方式,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
情况,决定将非一类生物制品划分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从“非一类生物制
品,在实质开展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满足上述五项条件予以资
本化。”调整为“非一类生物制品,在实质开展 III 期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
段的时点,满足上述五项条件予以资本化。”
由于影响金额不重大,不作追溯调整,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期财务报表中
将开发支出中前期已经资本化的 I 期研发支出 211.34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开发支出中前期已经资本化的 I 期研发支出合计
211.34 万元,由于影响金额不重大,不作追溯调整,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期财
务报表中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对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
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