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希 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康希诺上市后 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康希诺签订承销及保荐协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 3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康希诺业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情况,对康希诺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2020 年上半年度康希诺在持续督导期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0 年上半年度康希诺在持续督导期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2020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康希诺 6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承诺。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诺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保荐机构对康希诺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康希诺的内 8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保荐机构对康希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2020 年上半年度,康希诺及其控股股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0 年上半年度,康希诺及其控股股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2020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康 13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 希诺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告的问题事项。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2020 年上半年度,康希诺未发生相关情 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2020 年上半年度,康希诺不存在需要专 16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存在研发失败和不能商业化的 风险 1、研发失败风险 3 目前公司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联合开发重组新型 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并且由于该产品为全球创新疫 苗,研发风险较高,若该产品研发失败则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另外,由于新冠 疫情发展和防控情况在持续变化,该疫苗存在无法进行相关临床研究,无法完成 疫苗保护性验证,从而无法完成注册的风险。 2、市场销售风险 除公司外,根据公开渠道信息,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国内外有超过 147 种候选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苗在研发过程中,共有 18 个候选疫苗产品进入临床 试验阶段,各个公司、研究机构采用的技术路径存在差异。尽管目前 mRNA 疫 苗尚无产品获批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仍有待验证,但该方法相比腺病毒载体技 术,具有生产工艺更为简化、研发速度更快的优势。此外,灭活疫苗、DNA 疫 苗和重组蛋白疫苗也均有产品获批进入临床。因此,即使公司顺利完成重组新型 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的研发工作,未来也将面临其他公司新冠病毒疫苗 的激烈市场竞争,产品商业化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有可能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 要贡献。 除上述市场竞争风险外,考虑到新冠疫情的重大国内外影响,公司重组新型 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可能由国家主管机关负责定价、采购,以及出口销 售。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的利润率可能低于其他疫苗产品。 3、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疫苗作为接种于健康人群的生物制品,安全性要求较高,生产工艺较为复杂, 并需要满足国家药监部门的各项要求,大规模产线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即使公司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研发成功,也存在公司无法在特定时间内 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疫苗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给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4、新冠疫情在疫苗开发成功前结束,无法实现大规模商业销售风险 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世界范围内新冠疫情的发展趋势和各个国家抵御新冠 病毒肺炎工作的最终成效。如果新冠肺炎疫情在相关疫苗开发成功之前消除,则 相关疫苗将很可能不会大范围用于人群接种,无法实现大规模商业销售。 4 (二)公司财务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1、公司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公司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疫苗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销售,公司产品尚未 实现销售收入,并将持续投入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 弥补亏损。2020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为-10,220.17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末,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7,025.54 万元。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存在累 积未弥补亏损并将持续亏损。 2、公司产品布局于多种适应症,预期未来需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 Ad5-EBOV 已取得新 药证书。公司疫苗研发管线中,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MCV2 和 MCV4 目前已提 交新药申请并获受理;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婴幼儿用 DTcP、 DTcP 加强疫苗、PBPV、PCV13i 和结核病加强疫苗处于临床试验中。2020 年 1- 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为 10,792.25 万元。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在 2020 年上半年度取 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随着现有研发项目的陆续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在研发人 员薪酬、耗用物料、仪器设备、检验测试等方面将进行持续性的投入,预计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将要投入 9-12 亿元,研发投入将使经营亏损持续增加。 3、公司为在研管线配套的生产线尚需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且生产线灵活 性较低、维护成本较高,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初步建成疫苗产业化基地(一期),计划投入 5.75 亿元用于生产基地 二期建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DTcP-Hib 联合疫苗、重组肺炎蛋白疫 苗、结核病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在研管线中的疫苗尚未建成产业化生产设施, 脑膜炎适应症疫苗的产能有进一步扩大的需求,这些生产线的建设未来需要较大 规模的持续资金投入。预计主要疫苗品种的生产线构建平均超过亿元,工艺复杂、 产能需求大的疫苗可能需要数亿元。 4、公司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盈利,公司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公司未来在研管线配套的生产线及在研管线产品研发需 保持金额较大的投入。如果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或产品上市后销售情况不及预期, 5 公司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持续扩大,并无法进行现金 分红。如果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或产品上市后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未盈利状态 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若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 4 个完整会计 年度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即经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营业收入(含被追 溯重述)低于 1 亿元,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 司触发退市条件。若上市后公司的主要产品研发失败或者未能取得药品上市批准, 且公司无其他业务或者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五项规定要求,则亦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三)作为从事疫苗研发公司的与具体产品相关的风险 1、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Ad5-EBOV)目前仅供应急使用及国家储备安排 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Ad5-EBOV)于 2017 年 10 月在国内获有条件批准, 注册分类为预防用生物制品 1 类。目前公司的 Ad5-EBOV 产品仅供应急使用及 未来国家储备安排,仅在监管机构指导下使用。公司将根据国家特别需求安排生 产,预计不会成为未来业绩主要来源。公司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 Ad5-EBOV 尚 未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预计进入国际储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MCV2、MCV4 产品的新药上市审批进度可能不及预期,后续上市后面 临多家公司产品的竞争 公司生产的 MCV4 及 MCV2 均已提交 NDA 申请。其中,MCV2 于 2019 年 2 月提交新药注册并受理;MCV4 于 2019 年 11 月提交新药注册并受理,并被纳 入优先审评。虽然 MCV4 及 MCV2 依照预期时间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 能否在预期时间内顺利获得监管机构批准上市亦存在不确定性。如 MCV4 或 MCV2 的商业化进程延迟,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婴幼儿用 DTcP、DTcP 加强疫苗、PCV13i 疫苗、PBPV 疫苗还处于临床 I 期研发阶段,未来研发进度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核心产品公司婴幼儿用 DTcP、DTcP 加强疫苗、PCV13i 疫苗和 PBPV 6 疫苗目前均处于临床 I/Ia 期试验阶段,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得到临床试验 结果的验证。临床试验中间任意环节的结果不达要求或存在导致预期外变化的事 件发生,都可能造成在研产品进度的终止或推迟,因此存在研发进度不如预期或 失败的风险。 (四)公司在研产品未来实现商业化销售的相关风险 疫苗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根据公司在研疫苗产品管线,公司产品上市后,将 会与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疫苗企业进行竞争。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疫苗企业具有 更丰富的产品商业化经验,具有更强的资本实力、人力资源。虽然公司在研产品 获得临床有效数据,但竞争对手及未来潜在的新进入者也会不断完善产品工艺、 技术。如果未来产品竞争加剧,而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销售网络建 设、保持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 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029,610.40 1,905,916.26 11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201,746.25 -69,693,256.97 4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6,253,594.64 -73,253,304.03 58.7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156,571.43 -70,481,690.12 59.13%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6月末 2019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7,070,234.96 1,470,516,717.61 -6.35% 总资产 1,710,614,808.41 1,784,498,716.49 -4.14% (二)主要财务指标 7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增减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6 亏损增加2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6 亏损增加2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52 -0.38 亏损增加36.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比率减少1.25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8% -5.93%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比率减少1.94个 -8.17% -6.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率减少425.21个 2,680.89% 3,106.10% 比例 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402.96 万元,同比增长 111.43%,主要原因系 公司疫苗组分销售及技术服务收入增加。 2020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20.17 万人民币, 亏损同比增加 46.65%;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11,625.36 万人民币,亏损同比增加 58.70%;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11,215.66 万人民币,流出同比增加 59.13%;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为负。2020 年 6 月末,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7,707.02 万人民币,较 2019 年末减少 6.35%;公司总资 产为 171,061.48 万人民币,较 2019 年末减少 4.14%。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前持续进行疫苗的研发工作 和临床试验,研发规模扩大,研发支出较大。 综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临近商业化的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公司拥有两款临近商业化的在研 MCV 产品。发达国家早于 10 年前已经以 结合疫苗取代了多糖疫苗,但多糖疫苗目前仍是国内主流使用的脑膜炎球菌疫苗, 8 未来国内市场亦将出现结合疫苗替代多糖疫苗的趋势。国内的脑膜炎球菌疫苗市 场将随着结合疫苗的推出而迅速增长,MCV2 有望进入国家免疫规划成为免疫规 划疫苗,MCV4 则将在非免疫规划疫苗市场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公司的两款临 近商业化的 MCV2 和 MCV4,将面对不同客户群体,涵盖市场上不同的接种需 求。 2、公司创新、丰富的疫苗产品管线将覆盖供不应求的庞大市场 国内的疫苗市场庞大且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重和 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内疫苗市场份额亦将进一步增大。2019 年国内的疫苗 市场规模为 425 亿元人民币(61 亿美元),人均 4.4 美元,而美国的疫苗市场规 模则为 160 亿美元,人均 57.7 美元,人均疫苗消费的巨大差距使得国内疫苗行 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空间。 公司产品管线涵盖 13 个疾病领域 16 种疫苗。除了公司预防脑膜炎球菌感染 及埃博拉病毒病的 3 项临近商业化疫苗产品之外,公司有 7 种在研疫苗处于临床 试验阶段或临床试验申请阶段,6 种在研疫苗处于临床前阶段。全面的疫苗管线 将为公司后续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坚实的保障。 3、国际标准的疫苗生产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拥有国际标准的疫苗生产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疫苗生产过程复杂,耗 时较长,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其生产过程。疫苗生产需要深厚的专业知 识和产业技能,公司生产团队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科学知识,对国际生产标准 和要求有深入了解的核心技术骨干带领,设立了符合国际标准、覆盖疫苗研发至 生产各个环节的综合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产品能顺利达到各项要求并进行商 业规模生产。此外,公司生产厂房的设计、建造及运营均按照国际标准进行,为 公司在研疫苗的产业化生产以及临床试验材料的生产搭建了坚实的基础。 4、来自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公司的资深科学家和管理团队 公司的创始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在生物制药行业平均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 均曾就职于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国际重磅疫苗的全球制药或生物科技公司,并担 任高级职位。 9 公司的其他管理团队成员亦为公司带来了国际领先的产品研发经验、生产及 商业化经验。通过利用这些丰富经验,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能够有效地设计产品 开发计划,以应对市场需求并推动业务增长。 5、成熟的技术平台和研发体系 在公司科学家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公司逐步建立起包括多糖蛋白结合 技术、蛋白结构设计和重组技术、腺病毒载体疫苗技术以及制剂技术在内的新一 代疫苗研发及生产技术平台,并依托该等技术平台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疫苗研 发技术平台和研发体系,为公司研发管线拓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技术支持,公司可 根据产品的研发进度和竞争格局来弹性调整研发策略和研发资源分配,确保公司 研发项目试错和磨合的相对成本更小,同时保证了研发管线的弹性。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07,922,539.58 57,514,342.96 87.64% 资本化研发投入 106,796.12 1,685,342.38 -93.66% 研发投入合计 108,029,335.70 59,199,685.34 82.4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 比率减少 425.21 个 2,680.89% 3,106.10% 入比例 百分点 比率减少 2.75 个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10% 2.85% 百分点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为 10,802.93 万元,同比增长 82.48%,主 要原因系公司为保持未来产品技术与质量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加 研发投入。 (二)研发进展 1、产品研发成果 10 (1)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联合开 发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该疫苗采用基因工程方法构建,以复 制缺陷型人 5 型腺病毒为载体,可表达新型冠状病毒 S 抗原,拟用于预防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 该疫苗已于 2020 年 3 月获批进入临床并开展 I 期临床试验并于当日为第一 名志愿者进行了注射,I 期主要临床终点已达到。基于 I 期临床试验的初步安全 数据,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4 月开展 II 期临床试验。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 病毒载体)临床 II 期试验的受试者入组工作已完成,试验共完成 508 个志愿者 的注射工作。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获得 II 期临床试验研究数据。 (2)婴幼儿用 DTcP、DTcP 加强疫苗 2020 年 4 月,公司婴幼儿用 DTcP、DTcP 加强疫苗启动受试者入组工作。截 至 2020 年 6 月末,该疫苗正在进行临床 I 期试验,试验目的为初步评价婴幼儿 用 DTcP 在 2 月龄-6 岁健康儿童中接种安全性。 (3)PBPV 疫苗 2020 年 4 月,公司 PBPV 疫苗启动受试者入组工作。截至 2020 年 6 月末, 该疫苗正在进行临床 Ia 期试验,试验目的为初步评价重组肺炎球菌蛋白疫苗应 用于 18-49 岁健康成人的安全性,初步观察免疫原性,为后续临床试验设计提供 依据。 (4)PCV13i 疫苗 2020 年 5 月,公司 PCV13i 疫苗启动受试者入组工作。截至 2020 年 6 月末, 该疫苗正在进行临床 I 期试验,试验目的为初步观察 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 苗在 2 月龄(最小 6 周)及以上健康人群中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2、发明专利成果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取得授权的专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11 专利 授权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国家 公告日 一种流感嗜血杆菌融合蛋 专利权 康希诺 3357933 欧盟 2016.09.09 2020.02.12 白机器构建方法与应用 维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完成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到位,不存 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XUEFENG YU(宇学峰)直接持有公司 8.0279%的 股份;朱涛直接持有公司 8.0279%的股份,并通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天津千益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天 津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3.5847%的股份、DONGXU QIU(邱东旭)直接持有公司 7.6866%的股份、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 直接持有公司 7.3363%的股份。上述四人合计可控制公司 34.6634%的股份,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0 年 1-6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情况 XUEFENG YU 1 总经理 直接持股 1,787.4200 万股,持股比例 8.0279% (宇学峰) 直接持股 1,787.4200 万股,通过天津千益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千睿企业管 2 朱涛 副总经理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天津千智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 接持股 65.7347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8.3232% DONGXU QIU 3 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1,711.4200 万股,持股比例 7.6866% (邱东旭) 12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情况 HELEN 4 HUIHUA MAO 副总经理 直接持股 1,633.4200 万股,持股比例 7.3363% (毛慧华) 通过天津千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负责人、 以及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王靖 董事会秘书 两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66.3233 万股,持 股比例 0.2979% 通过深圳市财智创享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下属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6 李江峰 监事会主席 公司下属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 0.0009 万股,持股 比例 0.0000% 通过天津千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及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廖正芳 监事 两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10.0952 万股,持 股比例 0.0453% 2020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焦延延 马 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