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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希诺: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1-02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85      康希诺            2021/7/22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顺利
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由中国北京市朝阳
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1 层会议室变更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北京四季酒店三层北京厅。同时,公司将在中信证券大厦设工作人员引导
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为做好疫情防控,建议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尽量选择网络投票方
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
    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北京四季酒店三层北京厅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