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韦少琨、辛珠、桂水发、刘建忠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