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希 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康希诺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康希诺签订承销及保荐协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 3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康希诺业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情况,对康希诺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2021 年全年康希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1 年全年康希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2021 年全年,保荐机构督导康希诺及其 6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承诺。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诺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保荐机构对康希诺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康希诺的内 8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保荐机构督促康希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保荐机构对康希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2021 年度,康希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发生该等事项。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2021 年全年,康希诺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2021 年全年,经保荐机构核查,康希诺 13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问题事项。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2021 年全年,康希诺未发生相关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2021 年全年,康希诺不存在需要专项现 16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场检查的情形。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虽实现扭亏为盈,但公司未来在研管线配套的生产线及 在研管线产品研发需保持金额较大的投入。如果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或产品上市后 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仍将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 (二) 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是典型的研发驱动型企业。如果未来疫苗领域出现革命性的新技术,如 新的预防方法或者公司在研疫苗靶点、机制、覆盖血清型抗原数量等方面出现技 术迭代,且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新技术的趋势,公司产品存在被替代的风险,从而 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疫苗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根据公司在研疫苗产品管线,公司产品上市后,将 会与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疫苗企业进行竞争。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疫苗企业具有 更丰富的产品商业化经验,具有更强的资本实力、人力资源。虽然公司在研产品 获得临床有效数据,但竞争对手及未来潜在的新进入者也会不断完善产品工艺、 技术。如果未来产品竞争加剧,而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销售网络建 设、保持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 绩。 (四)财务风险 主要是指汇率风险。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公司产品出口海外有关,相关 结算用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行业风险 除治疗性疫苗外,疫苗是接种于健康人群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 特殊药品,疫苗产品受到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在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 对整个疫苗行业实施监管。随着疫苗行业监管不断完善、调整,疫苗行业政策环 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政策监管可能涉及疫苗生产、监管、流通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疫苗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4 (五)宏观环境风险 2020 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 程度的影响,并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情形下,但疫情对 宏观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且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若未来生物医药行 业整体增速放缓,或者发生对生物医药行业不利的质量或者安全相关的公众事件 导致行业整体形象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长速度放慢,从而对公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世界范围内新冠疫情的发展趋势和各个国家抵御新冠 病毒肺炎工作的最终成效,存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致使产品无法 继续商业化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全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299,702 24,890 17,17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4,390 -396,63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97,038 -511,332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9,999 -349,934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末 2020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95,046 6,070,854 31.70 总资产 11,874,187 6,748,073 75.9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74 -1.72 不适用 5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增减变动情况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7.74 -1.7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7.26 -2.21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1 -13.4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5.54 -17.39 不适用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14,390 千元,剔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7,038 千元,主要系随着重组新型 冠状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附条件上市批准及紧急 使用授权,该产品的商业化对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及相关各项利润指标产生积极影 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1,874,187 千元,较上年末增加 75.96%。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995,046 千元,较上年末增加 31.70%。主要系报告 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增长带来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同 时预付款项增加;以及为扩大生产规模,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成熟的技术平台和研发体系 在公司科学家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公司逐步建立起包括基于病毒载体 技术、合成疫苗技术、蛋白结构设计和重组技术、mRNA 技术、制剂及给药技术 在内的新一代疫苗研发及生产技术平台,并依托该等技术平台初步建立了较为完 备的疫苗研发技术平台和研发体系,为公司研发管线拓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技术支 持,公司可根据产品的研发进度和竞争格局来弹性调整研发策略和研发资源分配, 确保公司研发项目试错和磨合的相对成本更小,同时保证了研发管线的弹性。 2、公司创新、丰富的疫苗产品管线将覆盖庞大的市场 国内的疫苗市场庞大,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重和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内 疫苗市场份额亦将进一步增大。根据公开信息,2020 年国内人均疫苗支出约为 6 6.5 美元,而 2020 年美国人均疫苗支出约为 61.3 美元,人均疫苗消费的巨大差 距使得国内疫苗行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空间。公司产品管线涵盖 12 个疾病领域 17 种疫苗,全面且有竞争力的疫苗管线将为公司后续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坚实的保 障。 3、国际标准的疫苗生产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拥有国际标准的疫苗生产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疫苗生产过程复杂,耗 时较长,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其生产过程。疫苗生产需要深厚的专业知 识和产业技能,公司生产团队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科学知识,对国际生产标准 和要求有深入了解的核心技术骨干带领,设立了符合国际标准、覆盖疫苗研发至 生产各个环节的综合质量管理体系。此外,公司生产厂房的设计、建造及运营均 按照国际标准进行,为公司在研疫苗的产业化生产以及临床试验材料的生产搭建 了坚实的基础。 4、公司商业化产品市场广阔 同时,公司 MCV2、MCV4 分别于 2021 年 6 月、2021 年 12 月获得药品注册 证书。发达国家早于 10 年前已经以结合疫苗取代了多糖疫苗,但多糖疫苗目前 仍是国内主流使用的脑膜炎球菌疫苗,未来国内市场亦将出现结合疫苗替代多糖 疫苗的趋势。国内的脑膜炎球菌疫苗市场将随着结合疫苗的推出而迅速增长, MCV2 有望进入国家免疫规划成为免疫规划疫苗,MCV4 则将在非免疫规划疫苗 市场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公司的 MCV2 和 MCV4,将面对不同客户群体,涵 盖市场上不同的接种需求。 近期全球疫情反复,国内部分地区亦出现点状反弹,接种疫苗仍旧是预防新 冠肺炎的最有效途径,扩大接种范围并建立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是能使疫情 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公司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已 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条件上市,2022 年 2 月该产品获批在国 内用于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公司将加速供应为民众提供保护。 5、来自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公司的资深科学家和管理团队 7 公司的创始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在生物制药行业平均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 均曾就职于研发、生产及商业化国际重磅疫苗的全球制药或生物科技公司,并担 任高级职位。 公司的其他管理团队成员亦为公司带来了国际领先的产品研发经验、生产及 商业化经验。通过利用这些丰富经验,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能够有效地设计产品 开发计划,以应对市场需求并推动业务增长。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1 年全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878,718 428,485 105.08 资本化研发投入 26,192 107 24,378.50 研发投入合计 904,910 428,592 111.1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89 0.02 增加 2.87 个百分点 注:2021 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1.05%;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低, 比值参考意义较低。 公司的 PCV13i 属于非一类生物制品,于 2021 年 4 月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已 满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相关条件。报告期内将 PCV13i 的Ⅲ期临床 26,190 千元费 用予以资本化处理,致使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较同期大幅提升。 (二)研发进展 1、产品研发成果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已获得境内外多个国 1 Ad5-nCoV 新冠疫苗 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 全球创新 预防新冠肺炎 条件上市 吸入用 Ad5-nCoV 新 已完成临床 I/II 期试 2 全球创新 预防新冠肺炎 冠疫苗 验 8 Ad5-EBOV 重组埃博 已获得新药证书及生 3 全球创新 预防埃博拉病毒病 拉病毒病疫苗 产文号 MCV4 四价脑膜炎球 4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国内领先 预防脑膜炎适应症 菌结合疫苗 MCV2 二价脑膜炎球 5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国内领先 预防脑膜炎适应症 菌结合疫苗 婴幼儿用 DTcP 及 DTcP-百白破疫苗组 预防百日咳、白 6 DTcP 加强疫苗已完成 国内领先 合 喉、破伤风 临床 I 期试验 7 PBPV-肺炎蛋白疫苗 已完成临床 Ia 期试验 全球创新 预防肺炎 PCV13i 十三价肺炎 8 已开展临床Ⅲ期试验 国内领先 预防肺炎 结合疫苗 9 TB-结核病加强疫苗 已完成临床 Ib 期试验 全球创新 预防结核病 2、发明专利成果 2021 年全年,公司取得授权的专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 专 利 利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有效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 类 日 日 期 人 型 降低可复制性腺病毒 发行 发 2017 年 9 2021 年 1 产生的细胞株及构建 ZL201710778032.8 20 年 人 明 月1日 月 15 日 方法和应用 一种多价肺炎球菌结 发行 发 2018 年 6 2021 年 6 合疫苗的制剂组合及 ZL201810693844.7 20 年 人 明 月 29 日 月 29 日 其应用 一种定点突变的载体 发行 发 2019 年 10 2021 年 6 蛋白及其在制备疫苗 ZL201910978406.X 20 年 人 明 月 15 日 月 29 日 中的用途 一种通过灌流培养工 发行 发 2020 年 11 2021 年 8 艺制备腺病毒载体疫 ZL202011235524.0 20 年 人 明 月9日 月 24 日 苗的方法 发行 卡他莫拉菌 LOS 核 2021 年 人、 发 2018 年 5 心寡糖缀合物及其制 ZL201810427792.9 12 月 24 20 年 北京 明 月7日 备方法与应用 日 大学 外 发行 观 2021 年 4 2021 年 8 包装盒(预充注射器) ZL202130211516.1 15 年 人 设 月 14 日 月 24 日 计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94,062,916.56 元 (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89,712,763.44 元;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28,118,660.8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17,831,424.24 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1,740,000,000.00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希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XUEFENG YU(宇学峰)直接持有公司 7.22%的 股份;朱涛直接持有公司 7.22%的股份,并通过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天津千益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千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天津 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3.22%的股份、DONGXU QIU (邱东旭)直接持有公司 6.92%的股份、HELEN HUIHUA MAO(毛慧华)直接 持有公司 6.60%的股份。上述四人合计可控制公司 31.1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公司股数发生增减变动人员的 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内股份增 增减变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减变动量 动原因 非执行董 许强 - 127,605 股 A 股 127,605 股 A 股 增持 事 非执行董 梁颖宇 93,897 股 H 股 191,071 股 H 股 97,174 股 H 股 增持 事 独立非执 刘建忠 - 1,000 股 H 股 1,000 股 H 股 增持 行董事 10 ZHONGQI 800,000 股 H -125,000 股 H 个人需 SHAO(邵 监事 675,000 股 H 股 股 股 求 忠琦) 注:非执行董事许强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离任。 截至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