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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希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康希诺生
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希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康希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康希诺
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8 号),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9.7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8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946.5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97,946.5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8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                              11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


                                          1
  3                      在研疫苗研发                                  15,000
  4        疫苗追溯、冷链物流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                         5,000
                         合计                                         155,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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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
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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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
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
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4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
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康希诺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康希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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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焦延延                       徐峰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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