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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希诺: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446.78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445.98元/股。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应对回购股份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含)。根据《回购报告书》,上述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6.7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
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2-00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
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46.78元/股调整至不超过445.98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446.78元/股-0.8元/股
=445.98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72,67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