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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0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26.1512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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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5,416,006.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110,117.96 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305,888.60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E10079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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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

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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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办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

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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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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