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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0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8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26.1512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
435,416,006.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110,117.96 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305,888.60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E1007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

充营运资金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                                    预计项目投    预计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号                                    资额(万元) 使用额(万元)

     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
1                           12 个月     12,375.00       12,375.00
     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
2                           12 个月      4,825.09        4,825.09
     系统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 个月      9,763.30        9,763.3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        8,000.00


                                  2
           合计                     34,963.39       34,963.39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

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867.20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为 84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公司
                              3
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五、履行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

式。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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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

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8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8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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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智洋创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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