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2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淄博市高新区仪器仪表产业园 10
号楼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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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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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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