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3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009 号仪器仪表产
业园 10 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普通股股东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3,944,3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3,944,3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4.849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84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永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晓娟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3,944,35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3,944,35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3,944,35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 关 于 公 司 656,359 1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限制性 0000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656,359 100. 0 0.0000 0 0.0000
<2021 年限制性 000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 656,359 100. 0 0.0000 0 0.0000
司股东大会授 0000
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王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