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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3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在淄博市高新区仪器仪表产业园

10 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

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其中谭博学、邓大悦、肖

海龙、芮鹏、王春密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出

席。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

以下议案:


                                  1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153,046,04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 8.6 元/股调整为 8.4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8.4 元/股向符合条件

的 11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新增《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新增《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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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新增《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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