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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
对智洋创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826.1512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5,416,006.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110,117.96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305,888.6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7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7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
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
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1      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2个月       12,375.00      12,375.00
 2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12个月        4,825.09       4,825.0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个月        9,763.30       9,763.3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63.39      34,963.39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 8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7,377,698.91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10,760,420.8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8,138,119.71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
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
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
性和安全性,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现金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智洋创新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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