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
责。现将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芮鹏、肖海龙以及公司副总经理赵
砚青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委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
会计资格的芮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1 2021.04.02 员会 2021 年第一次
案》
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21.04.17 员会 2021 年第二次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的议案》
3 2021.08.24 员会 2021 年第三次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会议 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报告的议案》
4 2021.10.27 员会 2021 年第四次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会议 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该所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
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同时,立信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严格依据现行
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
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制
度的落实,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
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
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
勉、谨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
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
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