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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1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
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 号),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261,512.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1.38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435,416,006.56 元,
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39,056,603.77 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
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 943,396.23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396,359,402.79 元,已
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5,416,006.56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
税)人民币 4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110,117.96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8,305,888.6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7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项目投资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
 1                                              12,375.00           12,375.00
        设项目
 2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4,825.09            4,825.0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763.30            9,763.3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63.39           34,963.3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
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
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
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并不排除
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
动性和安全性,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现金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本次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智洋创新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