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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
对智洋创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826.1512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5,416,006.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110,117.96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305,888.6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7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7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
集资金主要用于“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智能变电站
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1      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2个月       12,375.00       12,375.00
 2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       12个月        4,825.09        4,825.0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个月        9,763.30        9,763.3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63.39       34,963.39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 8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7,377,698.91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10,760,420.8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8,138,119.71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
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2,867.20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840.00 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公司最近 12 个月
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
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洋创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智洋创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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