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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上市公
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
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
        计划。                                 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违法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 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行为
7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效执行。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内控制度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10                                          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正或补充。
     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11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易所报告的情况。
     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2                                          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3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
                                            形。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
14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事项。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
         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15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未出现该等事项。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
         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
  16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
  17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事项。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来自于输电、变电、配电的智能运维管理领域,该
领域系在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背景下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细分领域,该领域涉及
的技术广泛,涵盖了电力检测、网络通信、数据采集与处理、人工智能、图像处
理和模式识别等,新产品、新技术在该领域的形成、发展及迭代速度较快。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深入发展,若公司未能及时把
握或跟随技术发展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
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业务涉及的多项核心技术,已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形式
加以保护。由于公司申请的专利中尚有部分未获得核准,其他未申请专利的技术
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易被泄密和窃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起诉齐向辉、
郭国信、吕昌峰、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一案尚待法院判决,
具体详见《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2),未来公司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核心技术
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此外,人工智能、视觉技术等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
引进符合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或是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导致技术人员流失,将影
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3、新技术替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输电、变电、配电各环节智能监测和数据分析提供智
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公司产品因不同客户实际应用场景不同存在差异化。伴随
坚强智能电网及电力物联网建设的持续推进,电网智能化发展可能会对相关技术
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更新、创新技术,公司现有技术可能被
竞争对手更为先进的技术替代,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电力行业及电网公司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仍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主要为国内各级电网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为 64.18%,其中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
例为 61.54%。若穿透至最终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30,789.4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8.32%。若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相关政
策、投资规模、电网公司采购偏好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技术性能、创新能力
及售后服务等不能满足电网公司客户需求而导致销量下降,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的业务收入占比为 98.60%,公司收入受宏观经济
周期波动、电力行业投资政策及方向的影响较大。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
持了持续增长态势,但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费上升、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影
响 2022 半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客户需求变
化或采购数量下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经营管理规模扩大,
公司面临产品研发创新、市场开拓等各方面挑战。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外部环境和
内部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电网公司对电力智能运维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增大,未来市场需求将持续
增加,一方面,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可能不断提高,生产出更匹
配客户需求的产品;另一方面,电力相关上市公司或其他企业可能迅速进入电力
智能运维领域,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更多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竞争的
加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增长产生冲击,进而对公司经营情况
造成不利影响。

    4、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上半年收入较少,
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较高。同行业公司如申昊科技、亿嘉和等也存在类似
的季节性波动,主要是因为电网公司及下属企业具有严格的计划采购制度,预算
约束较强,电力系统的投资立项申请一般集中在每年四季度,次年年初对上一年
的立项项目进行审批,合同项目的执行与实施相对集中于下半年。由于公司的人
力成本、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较为均衡,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
波动较明显,上半年净利润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一般明显少于下半年。基于上
述行业特点,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未来,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
该现象会有所改善,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仍然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5、招投标模式相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向水利、轨道交通、应急管理、新能源等行业进行拓展,
但目前还处于较前期阶段,业务量占比较小。公司的主要客户仍为电网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电力行业中,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合同,招投标过程通
常受到客户预算、市场情况、招投标条件及其他竞标者所提供的报价等若干不可
控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通过招投标所获得合同的数量、金额和毛利率水平等方
面都会有所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8,356.4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7.60%。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
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价值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29,131.3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8.56%,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稳定增长,存货价值也随之增加。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市
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导致资金的占用和存货跌价损
失的增加,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4.89%,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但未来仍不排除因
客户要求、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使公司产品出现价格下降、
成本上升、毛利率波动的情形。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8.05 万元,去年同期为
-14,178.73 万元。公司的终端客户以电网公司为主,电网公司有严格的付款审批
制度,付款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如果未来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会给
公司的现金流量带来一定压力,若出现客户经营情况恶化或客户回款速度放缓,
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波动,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四)行业风险

    目前,公司电力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可提高电力系统供电可靠性,并有效
减少运检人员配置需求,助力无人巡检的实现,契合了国家电网坚强智能电网与
电力物联网的发展战略。但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力行业不断发展,如电网客户发展
战略发生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技术研发方向或匹配经营策略,则可能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2022 年至今,虽然国内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仍存在国外输入病例不
断被发现、区域点式爆发的情况,不排除未来疫情持续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

    2、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目前国际贸易环境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如芯片等价格
持续走高或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会导致公司出现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或
无法按期交付的情形。

    3、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依然集中在电力行业,主要为输电、变电、配电环节电力
设备运行状况及周边环境提供智能监测及数据分析,和电力行业密切相关,受宏
观经济周期波动、电力行业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的影响较大。

    (六)其他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如果国家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
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
原因而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13,256,078.05     237,034,851.58              3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25,847.26      23,695,232.03             -2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286,272.26      19,235,054.17             -20.5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80,450.34    -141,787,345.25            不适用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5,299,490.80     816,503,956.11              -0.15
总资产                         1,167,482,987.73   1,248,843,233.20              -6.51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9                 -4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9                 -42.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0              0.15                 -33.3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4.45       减少2.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85              3.61       减少1.76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69             11.14       增加0.55个百分点
(%)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31,325.6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16%,主要原因
为:随着国家智能电网、电力物联网战略的推进和《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监拍装置
技术规范》的下发,输电线路智能运维管理市场需求增加;2022 年国家电网投资
预计将突破 5,000 亿元,电力投资的持续稳定投放,对公司细分领域的市场需求
起到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公司业绩的增长;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市场拓展,公
司产品得到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市场地位不断巩固。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为巩固中长期竞争优势,加大电力行业研发投入强度,同时以人
工智能技术为依托,积极开展在轨道交通、水利、应急管理、新能源等领域的技
术探索,研发人员及高端人才数量不断增加,研发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本半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52.66
万元;

    (3)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的零星、点状爆发,给公司的施工、业务拓展、手
续办理等工作的效率造成不利影响,合同签订及合同回款有所滞后,本期计提减
值损失 590.07 万元;

    (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技术方案的不断提升,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体
验感,公司对前期安装设备提供升级、维护服务,本期发生销售费用为 728.94 万
元。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
为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因素造成的部分原材料涨价或供应紧张的情况,公司对相
关材料进行储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为负的原因为: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各级
电网公司,虽客户信用良好,但结算周期较长,往往集中在下半年进行结算;同
时报告期内订单持续增长,导致发出商品、应收账款等流动资金占用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
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降低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的提供商,通过对人工智能、大数
据挖掘分析、嵌入式产品设计、物联网应用平台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自主研发
并构建了天空地多源感知端云协同的智能化产品体系,为电力、轨道交通、水利、
应急管理、新能源等领域提供行业数字化运维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以电力行业的智能运维分析管理为主,通过对输电、变电、配电环节电力设备
运行状况和周边环境的智能监测及数据分析,提供集监控、管理、分析、预警、
告警、联动于一体的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自 2021 年 4 月上市以来,契合国
家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公司积极布局轨道交通、水利、应急管理、新能
源等领域,利用公司的核心技术、智能化解决方案、技术和研发能力的储备,为
更多行业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运维管理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知识产权 6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
型专利 18 项,外观设计专利 9 项,著作权 14 项,商标 13 项。报告期末公司知
识产权拥有量为 458 项,其中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3 项,外观设计
专利 65 项,著作权 176 项,商标 42 项。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构建专业的
研发团队,持续巩固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大数据挖
掘分析、嵌入式产品设计、物联网应用平台等技术领域不断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应
用。公司始终着力于夯实核心技术优势,强化研发团队层次化培养,优化研发资
源投放策略,将客户需求和技术优势有机结合,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迭
代升级。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需要基于对客户应用场景的深刻理解,运用公
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通过公司的研发管理流程进行产品开发、现场验证、改
进、批量应用,解决行业客户实际运维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实现客户高效、
高质量的设备运维需求。

    公司在加强自身研发实力的同时,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增加
校企合作,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前沿技术发展方向,提
升整体技术水平。公司先后与山东大学、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
武汉大学等高校、研究所建立了广泛的技术研发合作,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先后
开展了烟火识别、安全帽的识别监测、图像增强、设备仪表盘的自动识别和数字
读取、线路覆冰检测、销钉检测、绝缘子缺陷检测、无人机缺陷识别算法研究、
变电站/配电室人员穿戴等识别算法深化应用、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控等多项研
究与应用。

    公司在注重研发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
公司新增知识产权 6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外观设计
专利 9 项,著作权 14 项,商标 13 项。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 458 项,
其中发明专利 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3 项,外观设计专利 65 项,著作权 176 项,
商标 42 项。

    2022 年公司检验中心顺利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
评审,标志着智洋创新的检验能力和检验水平达到国际认可标准,并能够在认可
范围内使用 CNAS 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 ILAC 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2)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专业化的人才梯队

    公司非常注重技术团队建设,经过数年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拥有了一支
300 余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公司持续引进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
增强公司技术人员的储备,保持研发团队的活力。公司积极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
培训,确保技术人员始终掌握行业内的先进设计思路、研发方法和生产工艺。公
司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行业展会、行业专业会议等,以使技术人员能够始终把
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为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架
构、激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在管理团队的带
领下,公司始终从客户需求出发指导技术研发,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
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巩固技术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
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3)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行业数据积累
    在电力智能运维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成熟的解决方案并积累了
大量的行业数据,拥有行业的先发优势。得益于对行业经验深刻的理解和行业发
展趋势准确的把握,公司及时洞悉下游电网公司对电力智能运维的需求及现有电
力系统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弊端,并依托于公司较为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
术储备,不断推出解决行业痛点的新产品。同时,得益于电力行业对技术的高要
求及公司的长期技术积累,公司在轨道、水利、应急管理、新能源等领域的业务
拓展得到了有力的支撑。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 3,660.79 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为 11.69%。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在核心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共取得 69 件新增专利授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826.15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 11.38 元,实际募集资金 43,541.6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4,000.00 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711.01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30.5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E1007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7,523,517.58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396,359,402.79

减:扣除发行费用                                                     18,053,514.19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83,800,406.17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6,8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258,175.34

减:以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5,440,140.1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57,523,517.58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增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现任职务                                                      质押、冻结及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增减持
                                                                                 报告期内增持
刘国永             董事长                8,433,412    22,581,811    31,015,223
                                                                                   213,892 股
                                                                                 报告期内增持
聂树刚          董事、总经理             6,521,480    21,982,189    28,503,669
                                                                                   133,000 股
                                                                                 报告期内增持
赵砚青         董事、副总经理            4,849,000    13,128,960    17,977,960
                                                                                   33,000 股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报告期内增持
陈晓娟                                   1,130,321       332,800     1,463,121
                   秘书                                                            34,321 股
                                                                                 报告期内减持
孙培翔         董事、副总经理              594,341       266,240       860,581
                                                                                   29,659 股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报告期内增持
张万征                                 493,694     266,240     759,934
                   术人员                                                  58,494 股
                                                                         报告期内减持
邓大悦             董事                      -     231,216     231,216
                                                                           46,470 股
徐传伦           监事会主席            104,000     133,120     237,120        -
                                                                         报告期内增持
许克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280,100      16,640     296,740
                                                                           30,500 股
战新刚             监事                112,000           -     112,000        -
                                                                         报告期内增持
鲍春飞            副总经理             412,640      66,560     479,200
                                                                           33,440 股
胡志坤            副总经理                   -           -           -        -

刘俊鹏            财务总监             161,111           -     161,111        -

徐学来          核心技术人员           216,000      33,280     249,280        -
                                                                         报告期内增持
王书堂          核心技术人员           154,500           -     154,500
                                                                           26,500 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增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军                       卞 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