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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4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1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徐传伦以现场方式参加,其
余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
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8.3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