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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佰仁医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金磊、李丽艳、金
森、李武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信、刘强、李艳芳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
刘强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公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
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
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磊: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协和医科大
学生物化学博士;1976年至1978年任吉林医学院生化教研室助教;1978年至1983年
在吉林医学院医学系医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4年任上海第二医科
大学生化教研室助教;1984年至1988年任河北医学院生化教研室讲师;1988年至
1990年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化学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1990
年至1995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瓣膜研究室工作,
被破格晋升为研究员;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化
学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作为访问研究员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环境卫生科学所(NIH/NIEHS)深造;1997年至2000年作为资深科学家在美国俄克
拉荷马医学研究所(OMRF,SeniorScientist)任高级研究员;2001年起回国创业,
曾任北京佰仁思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致力于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的产业化。
    金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金磊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5992.20万股,通过北京佰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佰奥辅仁医疗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200.00万股,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凤玲女士是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金森先生是兄弟关系,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李丽艳: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临
床医学专业。2001年11月至2005年6月,历任北京佰仁思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生产部经理等职务;2005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现任公司生
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丽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万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3)金森: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
电气自动化专业。2005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公司综合保障部经理;2012年至今,
任长春佰奥辅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磊先生是兄弟关系,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武平: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9年至2000年,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代表;2000年至2003年,历任
广州器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销售代表、区域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广东海格
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2006年到2014年,任广州锎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的销售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任广州威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副总经理;
2017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武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万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信: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心血管外科专业。1986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历任北京阜外医院心血管外科
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现已退休;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刘强: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采矿工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6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6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7 年 1 月至今任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李艳芳: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经济法学博士学位。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陕西财经学院(现合并入西安
交通大学)教师;1989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艳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