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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佰仁医疗:佰仁医疗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5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由于本期归属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度,所以仍适用《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3)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
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0年7月11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0-028)。
    (4)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5.00元/股调整为24.8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4.80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并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
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
8月18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0)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的 议 案 》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96,438,30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219,154.00 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8,575,323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5,013,631 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第十章第一条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
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84.122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合计 254.122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30.000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实际归属 43.8308 万股,作废 7.7136 万股。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2.577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为 202.5776 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30.0000 万
股。
    根据公式计算,本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总
量由 232.5776 万股调整为 325.608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未归
属的数量由 202.5776 万股调整为 283.6087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0000 万股调整为 42.0000 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4.60-0.50)/(1+0.4)=17.21 元
/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
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做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也对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02.5776 万股调整为 283.6087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0000 万
股调整为 42.0000 万股,授予价格由 24.60 元/股调整为 17.21 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和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
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即将满足;本次
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与可归属的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归属的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