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佰仁医疗:佰仁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作为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针对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如
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琪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补程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被聘任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经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被聘任人
员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