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为湖南久日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
久日在 2021 年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为
最高担保额度,在 2021 年度内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0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
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在 2021 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
押贷款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拟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前述
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 2021 年度内可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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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胡祖飞
注册资本:15,000.0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洪江区工业园
经营范围: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酮、N,N-二甲基丙烯酰胺、1-羟基
环己基苯基甲酮、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1-丙酮、1-(4-吗啉基苯
基) -1-丁酮、4-苯基二苯甲酮、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磷酸乙酯、丙烯
酰吗啉、N,N-二甲基氨基丙基丙烯酰胺、环己甲酰氯、一氯乙烷、均三甲基苯
甲酰氯、2-甲基-1-苯基-1-丙酮、苯基环己基甲酮、1-(4-氯苯基)-2-甲基-1-
丙酮、1-(4-氯苯基)-2-甲基-2-氯-1-丙酮、1-(4-氯苯基)-2-甲基-2-(4-
吗啉基)-1-丙酮、安息香双甲醚、邻苯甲酰基苯甲酸甲酯、对二甲氨基苯甲酸
乙酯、对二甲氨基苯甲酸异辛酯、2-氯-2-甲基-1-苯基-1-丙酮、1-氯环己基苯
基甲酮、邻苯甲酰基苯甲酸、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2,4,6-
三甲基苯甲醛、苯基亚膦酸二乙酯、氯化钠、氯化铝、硫酸钠、聚氯化铝、二环
己基甲酮、亚磷酸、甲醇、盐酸、异丁酰氯、二异丙基甲酮,以上光引发剂系列
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亚磷酸、甲醇、盐酸、异丁酰氯、二异丙基甲酮,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9 月 24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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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额资产(元) 440,972,412.31 578,909,120.39
负债总额(元) 116,402,443.67 97,674,957.96
资产净额(元) 324,569,968.64 481,234,162.43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元) 117,237,913.21 398,611,171.74
净利润(元) 25,780,121.66 123,897,34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5,617,376.36 115,656,655.52
注:上述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融资机构签订协议等相关事宜,无需另行召开相关
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在 2021 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
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湖南久日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
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久日)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湖南久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
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湖南久日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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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部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全部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9,000.00 万元(含本次新增 19,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84%、29.97%。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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