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的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总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