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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2022-07-0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获上
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
师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肖菲、毕海涛,现拟变更为肖菲、雷
飞飞。

    二、变更事由

    原签字会计师毕海涛已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肖菲、雷飞飞均持有执业资格证,具有合法的执业
资格。

    四、具体承诺

    毕海涛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肖菲、雷飞飞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
肖菲、毕海涛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毕海涛出具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毕海涛已履行尽
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肖菲、雷飞飞出具的承

                                   7-16-9-1
诺进行复核,认为肖菲、雷飞飞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肖
菲、毕海涛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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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   晟                       易志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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