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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西:美迪西: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5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美迪
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迪西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

     经审阅,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005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
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6.00 万股,授予
价格由 87.89 元/股调整为 61.80 元/股。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的
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