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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西:美迪西: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09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2-07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 585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017,0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017,0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8.428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8.428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金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6 人,董事蔡金娜、独立董事
马大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2 人,监事金伟春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010,381 99.9581       6,710 0.0419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    6,147,959 99.8909 6,710     0.1091     0   0.0000
         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
         承诺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关 联 股 东 陈 金 章 、 CHUN-LIN CHEN 、 MEDICILON
INCORPORATED 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雪光、晏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
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