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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1-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统
联精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20.00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234.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285.21 万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7,285.21 万元已全部到
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335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 万元,少于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89,794.7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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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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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
    1     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            64,600.87               52,091.30
          建设项目
    2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10,193.9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9,794.78               77,285.2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种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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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
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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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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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
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
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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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柳泰川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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