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
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76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855,2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2,347,865.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34.13 元。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1]4633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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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人民币 8,234.7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 万元,低于《深
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 89,794.78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
64,600.87 64,600.87 52,091.30
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10,193.91 10,193.9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9,794.78 89,794.78 77,285.2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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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
项是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该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相关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
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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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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