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1-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统联精密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20.00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234.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285.21 万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7,285.21 万元已全部到
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335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 万元,少于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89,794.7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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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
1 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 64,600.87 52,091.30
建设项目
2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10,193.9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9,794.78 77,285.21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9,000.00 万
元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注
册资本,进而用于“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湖南泛海统联注册资本
将由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3,091.31 万元的无
息借款,以实施“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
过三年,湖南泛海统联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
及提供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30104MA4RK3KC1A
码
法定代表人 杨虎
2
成立时间 2020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336 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
注册地
业园 A1 栋一楼
通信设备、智能消费设备、智能安防周界装置、电子产品及配件、敏
感元件及传感器、塑料零件、计算机、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
制造;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生产、销售、研发;LED 照明技术、工业
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传感器、通信产品、触
摸屏的研发;工业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计算
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触摸屏、敏感元件及传感器的销售;医学检验
技术开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贸易代理;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
经营范围
器械、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的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
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组装;电力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研发;功
能材料及其元器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
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机械配
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统联精密持有 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13.99 2,630.94
负债总额 1,763.58 1,666.91
净资产 950.41 964.03
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3.62 -35.97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全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湖南泛海统联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
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投项目“湖南长
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将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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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泛海统
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
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尽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然存在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计划,使项目达不到
预期目标的风险。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
增资,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进而用于“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
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
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3,091.31 万元的
无息借款,以实施“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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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三年,湖南泛海统联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
及提供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
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
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向湖南泛海统联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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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柳泰川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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