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统联精密”)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及提供借款(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及提供借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
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76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855,2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2,347,865.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34.13 元。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1]4633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 议 》。具体内容 详见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
64,600.87 52,091.30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10,193.9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9,794.78 77,285.21
注:上述项目中,“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和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由公司实施。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概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9,000.00 万
元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增加注
册资本,进而用于“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湖南泛海统联注册资本
将由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3,091.31 万元的无
息借款,以实施“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
过三年,湖南泛海统联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
及提供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30104MA4RK3KC1A
码
法定代表人 杨虎
2
成立时间 2020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336 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
注册地
业园 A1 栋一楼
通信设备、智能消费设备、智能安防周界装置、电子产品及配件、敏
感元件及传感器、塑料零件、计算机、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
制造;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生产、销售、研发;LED 照明技术、工业
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传感器、通信产品、触
摸屏的研发;工业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计算
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触摸屏、敏感元件及传感器的销售;医学检验
技术开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贸易代理;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
经营范围
器械、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的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
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组装;电力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研发;功
能材料及其元器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
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机械配
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统联精密持有湖南泛海统联 100%的股权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13.99 2,630.94
负债总额 1,763.58 1,666.91
净资产 950.41 964.03
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3.62 -35.97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3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泛海统
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尽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然存在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计划,使项目达不
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六、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湖南泛海统联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
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投项目“湖南长
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将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43,091.31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及
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专项意见说明
4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进行增资及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
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泛海统联增
资及提供借款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