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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1-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统联精密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
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
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
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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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坚持中性汇率风险管理理念,将分步骤、分层次,
主动管理汇率风险。结合公司外币收支预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规模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应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
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业务流程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
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
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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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
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
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
的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
内,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业务开展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
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一)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
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
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
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三)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
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四)公司管理层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
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
时进行风险分析报告,科学、谨慎决策。

    (五)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于公司外币收支及风险敞口预
测,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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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
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
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
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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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柳泰川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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